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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有哪些形式

2020年09月05日16:55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河北律师:

    1、暂保单:

    暂保单是在保险尚未正式出立之前发出的临时性保险凭证。

    2、投保单:

    投保单是投保人对保险要约的书面形式。

    3、批单:

    批单是指保险人在同意被保险人就保险单的某些内容进行更改申请时所出立的一种单据。

    4、保险单:

    保险单是目前普遍应用的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正式保险合同的一种书面凭证。

    《保险法》

    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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