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起诉离婚赔偿金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2020年09月07日10:39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重庆律师: 

    (一)、物质损害赔偿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害。

    1、重婚的,一方婚外性行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体受到伤害,由此产生的医药费。为获得他方配偶不忠行为的证据而支出的费用等等。

    2、家庭暴力情形下,物质损害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

    3、遗弃情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扶养费、家庭生活费当中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

    物质损害除上述所列各项之外,在判决离婚中,律师费、诉讼费属于物质损害的一部分。

    (二)、精神损害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给受害方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

    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

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重庆梁平专业离婚律师:严俊光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rjqmf

  相关阅读:

  离婚后房产证过户的费用

  青岛律师: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只收取变更登记的手续费,不额外收费。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更多]

  离婚后房产证过户流程

  上海律师: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二)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离婚知识排行榜
离婚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