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免费送货不能因高楼加收搬运费
问
一周前,我在一家具店购买了一套沙发,店主表示免费送货上门。不曾想当沙发运送到我楼下时,搬运工却以我家在8楼,而又没有电梯为由,要向我加收120元搬运费,我拒绝支付,搬运工便将沙发送到4楼为止,无奈之下,我只好支付了搬运费。请问我能够索回搬运费吗?
北京律师答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家具店已与你约定免费送货上门、没有任何附带条件,就应当无条件地保证将沙发送到指定地点。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搬运工要求的搬运费,只能由家具店承担,不能将责任转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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