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北京律师答
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一般来讲,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属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国家及法律尽可能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思,一般不予干预,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但是,合同绝不仅仅是当事人之间的问题,有时可能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涉及维护经济秩序,合同当事人的意思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表示,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对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国家应当予以干预。至于哪些要干预,怎么干预,都要依法进行,由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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