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出要约后改变主意了,该怎么办呢?
北京律师答
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才能有效。因此,在要约发出后,如果要约人想撤回,是可以的,但是必须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之后但在发生法律效力以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得以撤回的原因是,要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所以不会对受要约人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对交易秩序产生任何影响。在此阶段,应当允许要约人使尚未生效的要约不产生预期的效力。撤回的条件是,在要约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应当认为要约尚未生效。
相关阅读:
要约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要约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北京 律师答 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一项订约的建议要成为一个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不具备这些条件,作……[更多]
什么是要约?
什么是要约? 北京 律师答 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也可以被称为发盘、发价等,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要约是要约人希望就特定事项签订合同,并且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合同拘束的意思表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