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律师:
1、破产是债权实现的一种特殊形式;
2、破产是在特定情况下运用的一种偿债程序;
3、破产的目的是为了公平的清偿所欠债权人的债务;
4、破产是在法院的监督和指挥下完成的债务清偿程序;
5、破产程序具有总括强制程序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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