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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2020年09月07日16:30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江苏律师:

    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 西宁抵押担保律师推荐:郭安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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