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能让合同在一定期限到来时自动生效或失效呢?
北京律师答
可以。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根据合同法这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即附期限的合同。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时间。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终止期限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期日,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一个期间,如“合同成立之日起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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