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甲公司供货后,乙公司分立为丙公司、丁公司两个。甲公司该向哪个公司索要货款呢?
北京律师答
甲公司可以既可以向丙公司索要,也可以向丁公司索要,还可以同时向两家公司索要货款。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当事人分立是指一个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被分为两个以上的新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原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法人承担。当事人分立虽然也是一种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但当事人分立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转让一般不通过合同来约定,而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务人和债权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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