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签订合同,约定乙向甲公司供应自己鱼塘所产活鱼十吨。后因洪水将乙的鱼塘全部冲毁,无法按约定向甲公司供货。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乙应当怎么做?
北京律师答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此,乙应当及时通知甲公司,并及时向乙公司提交有关证明。
相关阅读: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交付了定金,又在合同中就同一事项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同时主张定金和违约金吗?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交付了定金,又在合同中就同一事项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同时主张定金和违约金吗? 北京 律师答 不可以。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更多]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方甲向卖方乙支付定金贰拾万元。乙未按合同约定卖房给甲,应当赔多少钱给甲?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方甲向卖方乙支付定金贰拾万元。乙未按合同约定卖房给甲,应当赔多少钱给甲? 北京 律师答 甲可以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