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购房指南 >

购房指南:垫资买房您千万悠着点

2020年09月08日16:39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北京律师:

    中介垫资涉嫌违规

    在一家IT公司任高管的刘先生名下已有一套房产,又是外地户口,在北京限购政策下,他再买房之前,必须售出已有住房来换取购房资格。日前,他在回龙观天慧园一家门店将原有的一套两居室挂牌,并选定了一套130平方米的三居室二手房,总价280万元。

    由于是二套房贷,刘先生需支付60%首付、即168万元,原住房售出所得资金155万元不够,中介公司便为其提供了为期两个月的13万元垫资,按垫资额度2%的标准收5200元服务费。

    张经理介绍,这种类似民间高利贷的“垫资”业务,一般出现在购房过程中,当购房人首付不足时,由中介公司或抵押担保公司拿出资金,帮购房人补足首付款以帮助其顺利购房的业务。在签署垫资合同时,中介公司或担保公司会和借款人达成协议,以借款人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加上商业贷款,实际形成了“重复贷款”的违规现象。

    垫资“利率”翻番

    2008年之前,由于大多数银行都开设了“转按揭”业务,如二手房买房人和卖房人在同一家银行贷款,可以很轻松地完成贷款转移。即使不在同一家银行贷款,由担保公司介入的担保函也能促成贷款转移,确保那些房主仍欠银行贷款的二手房成交。

    彼时,得益于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市场上的中介垫资业务始终难成气候。用张经理的话说,这一业务的灵活性主要体现在一些投机客身上,垫资业务虽然会给他们带来更高的融资成本,但可以大大缩短贷款发放的等待期,在房价快速上涨的背景下,使资金快进快出,靠倒腾房子获利。

    2008年,北京等地“转按揭”业务被叫停,作为主要替代业务的垫资,也随着市场上资金流动性的变化而露头。

    “我们所收的是垫资服务费,不叫利息。”一家担保公司的业务经理陈先生说,目前,各中介、担保公司会向借款人收取2%至5%的垫资手续费,期限从1个月到1年不等。通常,垫资额度越高,期限越长,相应的“利率”也越高。以借款3个月,“行价”3%的服务收费计算,一笔垫资的年化“利率”将会达到12%,几乎比央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高出一倍。

    毁约将陷财务纠纷

    “垫资业务看似一本万利,背后风险丛生。”陈先生说。因此,目前担保公司所提供的垫资对象主要为已签订购房合同的二手房买卖双方。若二手房卖方仍有按揭,该房产在有抵押的情况下是不能过户交易的,必须由卖方先还清银行贷款。但卖方因经济原因,需要通过中介垫资解押。一系列手续完成后,担保公司就成了这套房子的“临时”主人,待卖方收到购房款后,再将房子“赎回”。

    相比之下,中介为买方垫资风险更大。主要是购房人办理商贷时已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如果购房人不能按约定偿还,中介追索资金的操作空间有限。

    “担保公司给买方垫资时,也是非常谨慎的,因此才必须与中介公司合作,只向已签购房合同的客户放款。”陈先生透露,一些大型中介公司更是近水楼台[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将公司内部的贷款部门成立为独立的担保公司,以免“肥水流入外人田”。而高风险有高回报,一旦二手房成交后,中介将佣金和垫资服务费收入囊中,成为最大赢家[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

    “所以对于购房人来说,找中介垫资买房,千万悠着点。”北京房协有关专家提醒,有关部门三令五申,禁止抵押贷款购房,而中介垫资业务中涉嫌违规的环节很多。由于与中介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属于利益共同体的中介和担保公司沆瀣一气,购房人免不了吃亏上当,所以应尽量避免办理此类业务。此外,如遇到卖房人反悔,拖延过户时间,已经办理垫资的购房人不仅会背负高额的“服务费”,还很可能因毁约陷入与中介及担保公司长期的财务纠纷。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 北京房产纠纷专业律师推荐:袁柏林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rjqmf

  相关阅读:

  涉家庭房产纠纷六个典型案例|北京法院

  导读: 5月19日,北京西城区法院召开了涉家庭房产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分析近五年来涉家庭房产纠纷案件基本情况,总结案件特点、难点及审理经验,解读典型案例发出法官提示。西城法院副院长王元田介绍案件调研分析概况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民一庭庭长郭……[更多]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袁柏林:房屋租赁的相关内容

  ……[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地产登记行政诉讼审理对象的再思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购房指南知识排行榜
购房指南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