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抛掷物或者坠落物损害他人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问
2013年4月,张某驾车经过某独立屋时,被一高空抛掷物砸中,致其修车花费5万元。经警察核查,该独立屋共有10户人家居住,不能确定由何户人家所为;案发时,其中5户人家均闭门闭窗外出旅游且无搁置物、悬挂物、附属物脱落。问张某的损失应当由谁负责?
北京律师答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堕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具体到本案,如能确定张某车损系某一具体住户人家行为或者其房屋搁置物、悬挂物、附属物脱落所致,自当由该住房赔偿;如不能确定此类情形,则当由居住该房屋的10户人家共同予以补偿。鉴于其中5房人家均闭门闭窗外出旅游且无搁置物、悬挂物、附属物脱落,即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故当由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其他5户人家共同予以补偿。当代检察官
相关阅读:
车辆所有人在他人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下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所有人在他人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下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问 2011年5月16日,裴某在明知管某没有考取驾驶证的情况下将二轮摩托车借给管某使用。管某在违章行车时将行人阮某撞死。管某无赔偿能力。阮某家属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向以管某和裴某为……[更多]
出借汽车给他人使用致第三人伤亡,出借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出借汽车给他人使用致第三人伤亡,出借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问 2011年10月25日,钱某将自己的小汽车借给无驾驶证的同学白某使用,白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平某死亡,平某家属要求赔偿50万元,白某无赔偿能力。问钱某应否对平某之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北京……[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