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从上铺掉下摔伤学校应否坦责?
问
12岁的伍某就读于某寄宿制小学。该校为学生宿舍每层楼安排一个宿管人员。某日晚,伍某在双层床上铺睡觉时头朝向没有护栏一头,该护栏总长度不及床体长度的三分之一,宿管人员未予发现和制止。当日凌在晨,伍某从上铺摔下,导致眼睛受伤,住院17天。请问,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浙江 张玲
北京律师答
根据《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的规定,该学校配置的双层床不符合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有明显过错。宿管人员对伍某的行为没有发现和制止,证明学校没有尽到严格的管理职责。《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主理办法》也规定:“因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阅读:
小学生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怎么写
江齐齐哈尔律师: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于年月日在发生的人身损害相关事实进行确认,并经过友好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自愿承担乙方因上述人身损害而发生的合理必要的医疗费用人民币万元(凭甲方认可……[更多]
小学生跳楼坠亡,涉事教师承认曾掌掴学生
小学生跳楼坠亡,涉事教师承认曾掌掴学生 江苏常州小学生缪可馨作文课后跳楼坠亡,缪可馨家人称,2019 年 10 月,缪可馨告诉家人在课上被袁灯美老师扇过巴掌,「感到很伤心」。 涉事教师承认去年曾掌掴女孩,官方证实教师存在办辅导班、体罚及收红包等行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