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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整容前后对比照做宣传侵权吗?

2020年09月09日14:41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用整容前后对比照做宣传侵权吗?

赵女士在市里的一家整形医院进行隆鼻手术。手术完成后,效果十分理想。几个月后,赵女士无意间在浏览网页时,发现在某网站中出现了该医院的广告并载有自己真实姓名和整容前后的对比照片(仅见鼻子和嘴部)。她十分气愤,要求该网站立即删除带有姓名的整容前后对比照片,并要求该医院向自己承担侵权责任。请问:网站是否应当删除该医院的广告?医院的此种做法侵犯了赵女士的哪些权利?哈尔滨 李美

北京律师答

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该网站有责任在收到赵女士的异议后删除该广告内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民通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因此,该医院未经赵女士的同意擅自使用其真实姓名和照片,即使照片仅见赵女士的鼻子和嘴部,也同样侵犯了她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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