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抓小偷时摔伤,该找谁负责?
问
在一个周末,朋友与他的同学等3人到广场购物,在5楼一店面试衣服时,一名男子拿着朋友的书包跑出店外。朋友让他的一个同学捡好书包,自己继续穷追不舍,终于在商场4楼电梯口将小偷按在身下。此时,商场保安见状未予理睬,朋友的另一个同学赶到,协助朋友报警,并将小偷扭送至派出所。不幸的是,追赶过程中朋友一时情急,不慎跌倒在手扶电梯上,下唇受伤,鲜血淋漓,上领两颗牙齿因撞击脱位。送至口腔医院,缝了十余针。请问:朋友的医药费应该由谁负责?湖北 王丽丽
北京律师答
依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您朋友的情况,应该首先找侵害者也就是偷他书包的男子索赔。由于商场保安见状未理睬,那么商场未尽到安保义务,在偷书包的男子不能尽到赔偿义务时,商场要承担补充责任,把未能补偿的予以补充,其后可以向偷书包的男子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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