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律师:
1、填写《记录书》应当内容准确、字迹清楚,因填写错误或无法辨认造成无法保险理赔的,应由本人负责;如发现有故意制造虚假记录行为的,保险公司将予以拒绝赔偿。
2、为防止个别当事人不讲诚信而造成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应认真查验对方的有关证件并核对《记录书》上的记录,有数码相机或手机的,可对车辆号牌、损坏部位及事故现场进行拍摄予以记录。
3、《记录书》的填写,可以在事发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进行,也可在“服务中心”的接待室内进行,由当事人协商选择。
4、当事人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必须提供反映各方情况的《记录书》。如:三方车辆的物损事故,每一当事人须提供含甲、乙、丙记录的《记录书》,即二张《记录书》。
5、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时段内发生可以自撤现场的物损交通事故,除按要求填写《记录书》外,还需报警处理。
6、发生不属于自行协商解决范围的物损交通事故,应迅速报警等候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交通赌赛。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广东深圳股权转让资深律师:韦四强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期限及责任
宝鸡律师: 企补医保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责任为三部分: 1、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线以下完全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2、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按比例支付的部分;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更多]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比例
张掖律师: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