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律师:
《证券法》中发债额度的规定
《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上述法条适用于所有企业发行的债券品种。
关于企业债发债额度规定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企业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关于中期票据发债额度的规定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中第4条规定,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期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关于短期融资券发债额度的规定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的第4条规定,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短期融资券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关于公司债发债额度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从发债额度的法律规定来看,发债额度40%的计算基础均为合并净资产。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洛阳金融【合同纠纷】律师:郝晓霞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可转换公司债券如何发行
河南律师: 1、主体条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限于上市公司;除应当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 2、程序条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是否具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报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按……[更多]
什么是债券
广州律师: 1、债券是发行者为筹集资金发行的、在约定时间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息,并在到期时偿还本金的有价证券。其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发行者通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政府债券因为有政府税收作为保障,因而风险最小,但收益也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