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侵权责任法 >

精神病人在工地受伤,谁担责?

2020年09月09日17:53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精神病人在工地受伤,谁担责?

我弟弟有精神病,去年,他跑到隔壁工地上被砖块砸断了胳膊。请问,建房的人应当承担责任吗?

北京律师答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建房的人应当对你弟弟的伤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其采取了安全措施或者尽到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不承担责任。你弟弟是精神病人,你父母作为你弟弟的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应承担相应责任。

rjqmf

  相关阅读:

  司法机关应当如何处置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司法机关应当如何处置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问 李某患有精神病,自2008年以来经常无故殴打他人,先后多次致邻居受伤。2013年5月,李某精神病再次发作,将张姓邻居小孩打成重伤,经他人报案被派出所警察控制。张某认为李某不负刑事责任,但又非常担心……[更多]

  精神病人犯罪如何处罚

  山东律师: 我国刑法对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轻度精神……[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地产登记行政诉讼审理对象的再思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侵权责任法知识排行榜
侵权责任法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