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侵权责任法 >

在污染环境侵权责任中的,应当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2020年09月10日15:31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在污染环境侵权责任中的,应当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北京律师答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依据本条规定,环境污染侵权实行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倒置。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法律规定的一些特殊情形下,将通常应由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所负担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对方,由对方对否定该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事实主张成立。其实质便是免除本应由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而就待证事实的反面事实,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rjqmf

  相关阅读:

  【损害赔偿】什么情况下污染环境侵权的可免责?

  【损害赔偿】什么情况下污染环境侵权的可免责? 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虽然无过错责任要求行为人不得以自己没有过错为抗辩,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情形,行为人可以免责。如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3条和水污染防治法第41条、第42条规定,完全由于……[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地产登记行政诉讼审理对象的再思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侵权责任法知识排行榜
侵权责任法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