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孩子(6岁)被另一个孩子(7岁)打了,对方不愿赔偿,我可以报警吗?
北京律师答
根据您的描述,您的问题属于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侵权的问题。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所以,应当由侵权人的监护人对被侵权人就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内进行赔偿。
此外,如果是发生在学校。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相关阅读:
孩子在教育机构被打伤怎么办?
孩子在教育机构被打伤怎么办? 问 2015年11月1日,我送12岁的儿子来北京市朝阳区某美术教育机构学画画。下午三点半左右,老师有事离开,我的儿子与同时学画画的成某(10岁)发生了口角,成某拿起画板砸向我的儿子,导致我的儿子左眼眉骨处出血。老师回来后,……[更多]
少女两次被打,十多名学生参与
在闽北邵武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 一个14岁的女生,在学校附近两次被人殴打。 事情发生之后,原本天真浪漫的少女,变得郁郁寡欢,不敢踏出家门。 据有关部门初步调查,参与欺凌的学生是通过QQ群召集来的,总共14人,分别来自邵武的7所学校。 新闻一经播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