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公司工作6年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过各种社会保险,我能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吗?
北京律师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按照您的描述,您在单位工作的年限为6年,且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您的情况已经达到申请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标准。同时该公司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请求单位与您签订合同,此外您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请求用人单位向您支付工作期间每月两倍的工资,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申请仲裁,若是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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