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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第三人担保的债务追还的法律规定

2020年09月11日17:44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有第三人担保的债务追还的法律规定

咨询一个问题,三年前我的朋友因为治病需要向我借款10万元,考虑到数额大,一个我们双方认识的人对债务作了担保。借钱的朋友今年初病故,留下约5万余元的抚恤金等,其丈夫答应这笔钱可以用于归还我的债务,余下的债务已经无力归还了,而担保人对此态度暧昧,我想通过诉讼途径实现债权,需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北京律师答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精神,人死亡后的遗产被继承前是需要先行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的,据此,你朋友留下的5万余元应当先归还给你。另外,不足部分应当由担保人承担连带归还债务的责任。《担保法》将担保分为两种形式,即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保证的区别主要在于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前提条件不同。如今,借你钱的这个朋友病故,这种前提已经不存在,你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要求其归还剩余的债款,保证人要是不愿意,你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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