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消费维权 >

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

2020年09月12日13:37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西安律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消费者可通过以便上途径来实现自己的安全权。

    1、在购买、使用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文化用品等生活消费品时,有权要求自己购买、使用的产品具有安全性或者安全性保障措施,不存在不合理的缺陷或安全隐患。

    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食品、药品、化妆品时,有权要求这些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

    3、在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有关的服务设施、服务用具和服务环境以及服务所提供的产品或商品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不致使自己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西安消费维权律师推荐:侯九龙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rjqmf

  相关阅读:

  发生消费争议仲裁时的程序

  贵州律师: 消费争议仲裁和其他争议仲裁的程序是一样的,一般来讲,采用仲裁的方式进行索赔,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1)当事人应间须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仲裁条款和仲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前提,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没有订定仲裁条……[更多]

  消费争议的仲裁是怎么样的

  西安律师: 仲裁也叫公断.是指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仲裁条款 、仲裁协议,就解决纠纷所作的一种裁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时,与生产者、经营者发生争议,也可以通过仲裁方式加以解决。一般来讲,采用仲裁的方式进行索赔,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方面的……[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地产登记行政诉讼审理对象的再思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消费维权知识排行榜
消费维权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