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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离婚协议要支付违约金吗?

2020年09月12日13:54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违反了离婚协议要支付违约金吗?

梁某(女)与王某(男)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王某为了争得对女儿的抚养权,向梁某保证,一定会配合梁某对孩子的探视权利,否则支付巨额违约金。得到对方保证后,梁某作出了让步,双方随后达成协议,孩子随王某生活,梁某有权探望女儿,并且每月探望时间不少于5天,若王某不让探望,应向梁某支付违约金1万元。双方离婚后,因探望子女问题经常发生矛盾,王某多次拒绝梁某的探视要求。梁某要求王某按协议协助行使探望权,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请问,梁某的请求能否获得支持?山东 刘晓峰

北京律师答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是法定权利,梁某主张的探视权及要求王某给予协助的请求应予以支持。梁某和王某双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离婚协议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因此,双方签订的协议应确认有效。双方对婚生子女的探视方式及违约情形有明确约定,根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处理探视子女问题时应以双方约定优先。王某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协助梁某行使探望权的义务,已构成双方约定的违约情形,因此,应对梁某的请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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