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的儿子可以继承我的财产吗?
问
我同我丈夫于2012年结婚后,生下双胞胎女儿小花与小美。我丈夫为传香火,认识了另一名女子陈华。陈华之夫赴台经商多年,久未返家;陈华对我丈夫称其为单身,两人便开始同居。同居一年后,陈华生下一名男孩儿,我丈夫便开始提供该男孩儿所需生活用品等费用支出。在该名男孩儿生下的第二年,我丈夫因车祸而亡。请问:我丈夫已死,而其所留下的房产,那名男孩儿是否有继承权?河北 李平
北京律师答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案中第三者陈华,在她存在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所生男孩儿,即便您丈夫提供了该男孩儿所需的一切生活用品等费用支出,对该男孩儿加以抚育,但该男孩儿是在陈华与他人有婚姻关系存续下所生之子女,据我国法律,该男孩儿为陈华与其合法登记丈夫的婚生子女,即便男孩儿与您的丈夫具有事实上的血统联系,该男孩儿也并不具有您丈夫的法定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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