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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假遗嘱及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还有继承权吗?

2020年09月12日15:40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制作假遗嘱及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还有继承权吗?

我家兄弟姐妹五人,两男三女,前几年父母相继去世之后,均未留有遗嘱,父母留有固定存款、首饰、房产等,合计价值大概值150万元。现因为被继承人遗产分割问题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因三子杨某甲常年居住在国外,对老人不管不顾,可以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我的妹妹之前拿出来一份遗嘱,大概意思是二老生活由其照顾,遗产归其所有,但遗嘱被大家一致拆穿是假的。请问:能不能因为他们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以及制造假遗嘱从而剥夺他们的继承权利呢?山东 杨博智

北京律师答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四种:第一种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第二种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第三种是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第四种是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根据第四种情形,伪造遗嘱的行为得到法院的确认后,该继承人的继承权有被依法剥夺的可能性。应当注意,剥夺的前提条件是情节严重。情节轻微的,继承权不应被剥夺,情节轻重的判断应当由法院进行裁量。法律同时也有规定,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可见,没有尽到扶养义务的继承人继承权并不能因此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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