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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简单来说,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由此可见,过度医疗是与道德相违背的,为法律以及相关制度所禁止。
过度医疗产生的最主要原因是,在我国的医改市场化探索过程中,让医院“自负盈亏”,为了维持自身基本运营,获得更大的收益,不少医院甚至下达“处方与医生业绩评比相挂钩”的决定,通过让患者承担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来牟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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