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婚,已经有一个孩子,能否再收养一个孩子。若能收养,收养的条件是什么?
北京律师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这四个条件,而您已经有了一个孩子,所以不符合我国收养孩子的条件。
相关阅读:
事实收养关系的成立
事实收养关系的成立 问 原告宋某的母亲因生活困难,于1978年在其2岁时将宋某送至其大姨李某家抚养,李某与丈夫宋某某已生育有四个女儿,但同意帮助抚养宋某,后为方便宋某上学,李某将宋某的户口也迁到自家,宋某并一直与李某全家生活在一起直到结婚成家,抚……[更多]
湖南长沙婚姻家庭律师丁虹文:收养条件如何认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