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尚未正式开通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吗?
问
我今年9月在一条还未正式开通的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一名高速公路的施工工人横穿公路,我马上减速采取了紧急制动,但还是把人撞成轻伤。咨询理赔时,保险公司说未开通的高速公路不在他们的承保范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请问:我该怎么办?甘肃 郭建刚
北京律师答
道路安全法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公路是指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所以,对于未经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建公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法制定的,所以您的事故不属于交强险承保范围,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如果您驾驶的车辆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可以向相应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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