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法规 >

驾车途中与狗相撞可要求理赔

2020年09月14日17:10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驾车途中与狗相撞可要求理赔

一周前,我驾驶摩托车外出途中,一条狗突然从公路边窜出,撞上我的车致车改变行驶方向,将行人谢某撞跌当场死亡。事后我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被拒,保险公司认为狗是动物,不能成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无法进行事故责任划分,不能理赔。请问保险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北京律师答

保险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你驾驶摩托车在公路上,因突然窜出的狗,意外造成谢某死亡,与之吻合。同时狗主人可取代狗成为事故当事人。《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都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侵权责任。”本案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样可以对“车撞狗”案件,按照过错责任原则,认定各方的责任:车辆正常行驶无违法行为和过错,可认定狗主人负全部责任;如果车辆驾驶人或者乘车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过错的,根据车辆驾驶人、乘车人和狗主人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各方责任。

rjqmf

  相关阅读:

  【法治评论】宠物狗被撞狗主被认定主责 律师:未牵狗绳有过失

  小轿车撞死未牵狗绳的宠物犬,车主和狗主谁该承担主责?近日,浙江宁波市象山县发生一起车撞死宠物犬交通事故,其责任划分引起讨论。 行车记录仪视频截图 新闻晨报微信公众号 图 据象山交警官方微博5月30日通报称,5月24日晚,象山县发生一起车撞死宠物犬交……[更多]

  车撞狗”案件是否为交通事故?

  一、“车撞狗”案件是否为 交通事故 ? 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据此,交通事故的构成有四个要素:一是事故主体是车辆;二是事故空间在道路上;三是事故原因系过错或意外;四是事故后果……[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地产登记行政诉讼审理对象的再思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交通法规知识排行榜
交通法规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