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法规 >

交通管理部门办证如何收取工本费?

2020年09月15日16:57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交通管理部门办证如何收取工本费?

北京律师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牌证等可以收取工本费。为了防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借此乱收费、收费敛财,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第八十一条规定,依照本法发放牌证等收取工本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全部上缴国库。这样规定,一方面,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核发牌证时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另一方面,收取的费用必须上缴国库,防止其为了部门和地方的利益截留。收取费用的范围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定,包括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号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发放驾驶证、驾驶证审验等。

一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费的标准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准许超标准多向当事人收费。各项收费都应当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法律的规定核定收费的标准,而且收费后,应当向缴费人出据有关的票据。任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定的收费标准或者是高于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都属于超标准的不合理收费,有关当事人可以拒绝缴纳,并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情况予以纠正。

二是,收取的各项费用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经费由国家有关部门统一拨发。这样规定切断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费与自身经济利益的联系,有利于避免滥收费的现象。

此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即对机动车进行登记、发放牌证的职权,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职权,发放机动车驾驶证的职权以及对机动车驾驶驶证进行审验的职权等。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在行使上述职权收取工本费用的,也应当遵守本条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全部上缴国库。

rjqmf

  相关阅读: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处理?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处理? 北京 律师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办理。这里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更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遵守哪些规范?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遵守哪些规范? 北京 律师答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基本要求是:一要客观真实。在充分调查基础上,尊重事故发生的事实,不歪曲、不遗漏、不夸大。其前提是对现场勘验、检查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地产登记行政诉讼审理对象的再思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交通法规知识排行榜
交通法规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