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的范围是什么?
北京律师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指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明确道路的具体含义非常有必要。本法是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规范,一切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规定,如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等道路交通的参与者在道路上应当如何参与道路交通的活动;应当遵守什么规则;哪些是禁止性行为等,都是基于道路交通安全开展的。其中,“公路”包括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城市道路”是指修建在城镇中的道路。包括直辖市、市、镇的主干道、辅路、支线、立交桥等。它是一个城市的重要道路交通系统。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指有些单位或者社区的场院内的道路,虽然隶属于某部门管辖,但由于允许社会的机动车通行,这些道路的交通也属于本项所解释的道路的范畴之内。这里不包括那些封闭式的部门场院内的道路。另外,在解释道路时,还将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也包括在道路的含义中。这是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调整的范围是道路的交通安全,是规范所有道路交通参与者行为的法律规范。而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也是行人、车辆通行的场所,这些场所的通行规则、各自的责任等也需要用法律规范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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