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下班途中被一男子骑摩托车撞伤住院,事故中造成左锁骨断裂,右腿骨折,脑振荡,现住院35天,做了锁骨接位手术。交通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全责,现在我应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北京律师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按照您的描述,您的亲人涉及被人侵犯身体健康权的情况,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此外,因为是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并且对方是全责,也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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