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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纠纷产生的原因

2020年09月16日16:38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南宁律师:

    (一)干部缺乏正确的政绩观,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在一些地区,GDP是衡量干部政绩的最重要的指标,GDP的增长率影响到干部的升迁。有的地方行政官员为了在有限的任期内早出"政绩",不顾本地实际情况,置长远利益于不顾,违背客观经济规律,杀鸡取蛋、竭泽而渔,只管自己"政绩"显赫,而不管群众的承受能力,盲目地大量地搞征地拆迁,使资源过量消耗和严重浪费,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补偿政策不够明确。一方面在农村,征地补偿政策不一的问题非常突出。不同时期的补偿标准不一样,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也不一样;乡与乡、村与村,甚至于同一个村的同类地块也不一样,造成农村基层干部工作难做,农民群众思想难通的困难局面。另一方面在城镇,有些地方针对不同建设项目或在不同时期以政府行政规章和文件的形式出台的补偿标准有一定差别,造成区与区、街道和街道,甚至同一条街道上同类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一样的情况,引发了不少纠纷。三是农村村民与城镇居民的补偿标准不一样。农民与城市居民进行比较,这在城乡结合部位也是引发矛盾纠纷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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