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物权法 >

留置权与抵押权有什么区别?

2020年09月17日11:39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留置权与抵押权有什么区别?

北京律师答

留置权和抵押权都是担保物权,都可以动产为标的物。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一)设立的条件不同。留置权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抵押权由当事人自由设定,依双方当事人合意而发生,属于约定担保物权。

(二)标的物的范围不同。留置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而抵押权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三)标的物与债权的关系不同。留置权的标的物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只有企业之间留置的才能除外;而抵押权无此限制。

(四)权利的实现不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留置权人不能当然地实现留置权,而应当先与债务人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债务人逾期未履行时,留置权人才可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直接拍卖、变卖留置财产。而抵押权只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便可以行使;但抵押权人应当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清偿债权,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五)消灭的原因有所不同。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而抵押权不因这两种原因而消灭。

rjqmf

  相关阅读:

  留置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留置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北京 律师答 留置权的实现是指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进行处分,以优先受偿其债权的行为。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留置权人实现留置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留置权人须给予债务人以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更多]

  留置权人是否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

  留置权人是否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 北京 律师答 在留置权关系中,留置权人占有留置财产,以担保自己债权的实现,这是留置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但享有权利的同时还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由于留置财产在留置权消灭之前依然属于债务人所有,因此,留置权人……[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地产登记行政诉讼审理对象的再思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物权法知识排行榜
物权法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