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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对登记错误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2020年09月17日11:59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物权法对登记错误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律师答

物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个人追偿。

实践中登记错误的发生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疏忽、过失等原因造成错误;二是登记申请人等采取欺骗手段或者与登记机构的人员恶意串通造成错误。物权法作为民事基本法,对于登记错误责任问题,作出的只是原则性的规定。物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造成登记错误的原因,既包括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故意以及疏忽大意等过错,也包括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欺骗登记机构等情形。登记错误的受害人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这样规定,是为了对受害人提供更加充分的保护。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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