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物权法 >

当事人订立了有关不动产物权的合同,但没有登记,合同是否有效?

2020年09月17日13:43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当事人订立了有关不动产物权的合同,但没有登记,合同是否有效?

北京律师答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为了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当事人之间一般都会签订合同。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合同一经成立,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就可以发生效力。但合同生效并不代表不动产物权变动生效,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只能在登记时生效,登记是与物权变动联系在一起,是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和公示方法。如果当事人之间仅就物权的变动达成合意,而没有办理登记,合同仍然有效。例如,当事人双方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合同就已经生效,如果没有办理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不能发生移转,但买受人的合同权利仍然受到保护,违约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依不同情形,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实际履行合同,即请求出卖人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或者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rjqmf

  相关阅读:

  不动产权证书是房产证吗

  上海 律师: 不完全是,有一定的区别: 1、《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而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2、《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更多]

  不动产权登记:纳税人识别号将成为前置条件

  律师点评: 尽管立法程序还未启动,但房地产税征收最大的技术障碍似乎已经破除在即。如果不出意外,未来个人对包括房产在内的不动产进行产权、使用权登记时,纳税人识别号将成为前置条件。 这将彻底改变税收征管部门无法全面掌握房屋产权信息的现状。由于房……[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地产登记行政诉讼审理对象的再思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物权法知识排行榜
物权法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