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行政诉讼法 >

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2020年09月17日14:21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宁夏律师:

  被告所在地管辖①一般案件②复议维持案件复议机关与原机关所在地管辖复议改变案件(改变行为结果、改变事实证据、改变规范依据并影响其定性)原被告所在地管辖限制人身自由案件(原告所在地包括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案件  上级法院对非法定管辖案件的处理(四变)(表-2)

  事由处理期限处理方式一处理方式二处理方式三原告直接向上级法院起诉7日自己管辖指定其他下级法院管辖告知向原法院起诉下级法院应受理而不受理7日自己管辖指定其他下级法院管辖要求原法院依法处理下级法院报请上级法院处理7日自己管辖指定其他下级法院管辖决定由原法院管辖上级法院认为下级不宜管辖/自己管辖指定其他下级法院管辖 /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宁夏行政诉讼律师推荐:和明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rjqmf

  相关阅读: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有哪些

  宁夏律师: 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主要是指在行政诉令的举证,作证,取证,质证和认证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规定和原则。由于行政诉讼同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相比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质和特征,因此,其证据规则除了同其他诉讼证据规则存在共同性之处,更具有自己独立的,……[更多]

  可以做行政诉讼案的诉讼代理人的有哪些?

  宁夏律师: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代理人包括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 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更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在哪

  宁夏律师: 1、处理机关不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 处理机关的不同决定了它们行为性质上的区别: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地产登记行政诉讼审理对象的再思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行政诉讼法知识排行榜
行政诉讼法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