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物权法 >

物权法关于相邻不动产之间污染物的排放有哪些限制性规定?

2020年09月17日15:15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物权法关于相邻不动产之间污染物的排放有哪些限制性规定?

北京律师答

物权法第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在现代社会,人们生活环境的质量日益受到社会的重视,各国政府都在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其中重要的举措就是加强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但是保护环境不能只靠环境保护法,在与环境有关的相邻关系,以及侵害环境的民事责任等方面,则是民法的重要任务之一。物权法作为重要民事法律之一,应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因此,有必要对相邻不动产之间基于环境而产生的相邻关系问题作出规定。

一些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明确规定了相邻关系中的容忍义务,即遭受来自于相邻不动产的污染物侵害时,此种侵害如果是轻微的,或者按地方习惯认为不构成损害的,则应当容忍,不能阻止相邻不动产排放或施放污染物。只有此种侵害超过必要的限度或者可容忍的限度时,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以及赔偿损失。我国物权法第九十条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排放污染物的容忍义务,但按照第八十四条规定的处理相邻关系的“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已经包含了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应当互负容忍义务。但互负容忍义务是有限度的,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应当容忍,如果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受害的不动产权利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以及赔偿损失。

rjqmf

  相关阅读:

  物权法对用水、排水的相邻关系作了哪些规定?

  物权法对用水、排水的相邻关系作了哪些规定? 北京 律师答 我国物权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基于用水、排水而发生的相邻关系的内容非常丰富。关于用水,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水资源……[更多]

  为什么要在物权法中规定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为什么要在物权法中规定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北京 律师答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仅是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处理相邻关系应遵从的原则,也是法官审理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应遵从的原则。特别是在法律对相邻关系的某些类型缺乏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需要法官以处理相邻……[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地产登记行政诉讼审理对象的再思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物权法知识排行榜
物权法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