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律师:
1、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一)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二)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三)清偿公司债务。
2、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根据《公司法》第1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3、清算
(一)执行清算程序
(二)清算组行使清算职权:
1、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公司债务清算债务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
3、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清算组备案、清算财产、清算费用,完成清算报告
4、注销登记
(一)自清算报告被确认之日起十日内,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报告及表册报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申请注销登记。
(二)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登记后,清算组应当公告企业终止,公司公司债务清算破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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