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
债券回购有封闭式回购(债券质押式回购)和开放式回购(债券买断式回购)。
开放式回购中债券的所有权发生了实质性的转移,资金融出方对债券有自由处置的权利,相对于封闭式回购,开放式回购的灵活性更大。
开放式回购促进了市场的流动性并在客观上引入了作空机制,同时投资人也可以利用开放式回购进行短期融资,平衡头寸,并且便于控制风险。
参与开放式回购的主要动机有:正常的机构资金管理,包括资金融入与融出业务;对冲避险、套利,包括现券对冲和回购套利,做空投机等。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北京金融证券律师推荐:赵霞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金融法法规具体是怎样的
广州律师: 在金融法总称下面,可以将有关金融监管与金融交易关系的法律分为银行法、证券法、期货法、票据法、保险法、外汇管理法等具体类别。金融信托属于金融法的范畴,而普通的、一般性的信托,属于民法范畴。 在我国没有以金融法来命名的单独的某个法律……[更多]
金融扶贫申请条件是什么
广州律师: 1、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证件,具有还款能力,并且无不良信记录。 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有贷款意愿和自主发展能力。 5、能够带动缺乏致富能力的贫困农户(必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