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
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但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我国婚姻法中的其它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就算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也有可能会失去房屋的所有权。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上海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刘金凤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离婚要准备什么证件
上海律师: 当事人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起诉状、家暴的证据材料的复印件等材料。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4000 110 148或咨询 上海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刘金凤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家暴如何起诉离婚 上……[更多]
家暴如何起诉离婚
上海律师: 当事人遭遇家庭暴力的,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起诉状、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4000 110 148或咨询 上海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刘金凤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相……[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