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北京律师答
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采取拍卖、招标、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论是采取拍卖、招标等公开竞价方式,还是采取协议的方式,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二)土地界址、面积;(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四)土地用途;(五)使用期限;(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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