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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流转?

2020年09月19日11:13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流转?

北京律师答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物权法的规定与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一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通过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等方式流转。同支付出让金等费用一样,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依法流转,也是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重要内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此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例如: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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