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店为朋友量身定做的生日礼物,能否要求七日内无理由退货?
问
刘某想送朋友李某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经再三考虑,选中某网络购物平台丁某开设的网店,该店可以为客户提供专门的量身定制服务,按照客人要求制作人物卡通雕像。刘某将李某的照片发送给丁某,要求丁某按李某照片制作卡通雕像,并刻李某姓名、生日快乐等字样。丁某如期将雕像邮寄给刘某,刘某收货后认为雕像不够传神,十分不满,要求丁某退货。丁某以雕像系定作为由拒绝退货,刘某则认为网购商品自己有权在七日内要求无理由退货,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无奈之下,刘某来到街道调委会进行咨询。请问,在网店为朋友量身定做的生日礼物,能否要求七日内无理由退货?
北京律师答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在本纠纷中,店主丁某应刘某要求,按李某的照片制作雕像,并刻了其姓名及生日快乐字样,属于刘某定做的商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不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因此,、刘某不能要求七日内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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