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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经营者就是证券、保险、银行吗?

2020年09月19日16:17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金融服务经营者就是证券、保险、银行吗?

北京律师答

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无论是销售金融产品还是提供金融服务,需要向消费者进行信息披露。要解决这一问题,仍然离不开对金融消费者概念的把握。鉴于上述情况,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销售金融商品或者提供金融服务时,如果交易的相对方并非专业投资人,而是在相关交易信息和知识能力方面居于劣势的自然人,那么该类交易相对方就属于金融消费者,金融机构应当依据本条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列举的“证券、保险、银行”,只要是向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均属本条调整范围,其他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也在范围之列,此外,这里的金融服务应采广义解释,既包含金融机构向消费者销售基金等金融产品,也包括金融机构提供存款、贷款和保险等金融服务。金融消费的领域,既涵盖金融产品也包括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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