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拆迁安置 >

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2020年09月19日17:08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南宁律师:

    1、户口限制: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

    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

    无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有权分割。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南宁拆迁安置律师推荐:施子伶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rjqmf

  相关阅读:

  拆迁企业应由谁选择评估公司

  重庆律师: 1、2003年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2、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更多]

  不能实施强制拆迁的情况

  长沙律师: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地产登记行政诉讼审理对象的再思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拆迁安置知识排行榜
拆迁安置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