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是不是必须制作处罚决定书?
北京律师答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行政行为具备法律效力的表现形式。通过这一法律形式,确定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效力,对被处罚人产生约束力。因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根据这一规定,无论是当场处罚还是依照一般程序作出的处罚,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都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要求公安机关一定要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还在于处罚决定书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也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一方面,决定书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处罚人应当按照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接受处罚;另一方面,决定书也是其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请国家赔偿的重要凭据。
相关阅读:
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北京 律师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警察当场作出处……[更多]
工信部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11家车企上榜
图片来源:工信部网站 10月8日,工信部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工信装罚〔2019〕004号、005号、006号、007号、008号、009号、010号、011号、012号、013号、014号)中,山东鸿运达专用车有限公司、长春扶桑汽车改装有限公司、河南豪骏专用车车辆有限公司、……[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