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上交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遵守哪些程序规定?

2020年09月23日15:22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人民警察上交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遵守哪些程序规定?

北京律师答

关于人民警察上交当场收缴的罚款的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是一种代收罚款的行为。人民警察代收罚款后,应当及时将当场收缴的罚款上交所属的公安机关,再由公安机关及时缴付指定的银行。但考虑到人民警察担负的执法任务比较繁重,工作量也比较大,如果要求他们在当场收缴罚款的当日就上交所属的公安机关,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困难,特别是在一些比较边远的农村、山区、牧区等,交通不便,人民警察在收缴罚款的当日上交罚款,困难会更大。因此,应当对人民警察上交所收缴的罚款规定一个比较合理的期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了两种上交罚款的期限。在一般情况下,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如果期满日期是节假日的,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满日期。对于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人民警察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对于这种情况,行政处罚法只规定了“水上”一种情形。考虑到由于旅客列车的运行一般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在列车运行期间人民警察还要继续执行职务,人民警察在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如果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就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实践中可能有困难。因此,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规定了在“旅客列车上”这种情形。人民警察将收缴的罚款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后,该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如果期满日期是节假日的,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满日期。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为了确保当场收缴的罚款能够及时缴付银行,具有罚款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辖区范围内确定收缴罚款的银行网点,并在银行建立罚款专户,将收缴的罚款存放专户,集中上交国库。

rjqmf

  相关阅读:

  在哪些情况下,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在哪些情况下,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北京 律师答 1996年行政处罚法在确立罚缴分离,即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的制度的同时,也规定了在特定情形下,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与此相应,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对当场收缴罚……[更多]

  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的情况

  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的情况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地产登记行政诉讼审理对象的再思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治安处罚法规知识排行榜
治安处罚法规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