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说的危险物质?
北京律师答
危险物质,是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和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具体来说,爆炸性物质是指在受到摩擦、撞击、震动、高温或者其他因素的激发下,能产生激烈的化学反应,在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并伴有光和声等效应,使周围空气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的物品。如各种炸药、雷管、导火索、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和烟花爆竹等。
毒害性物质是指少量进入人体,即能使得肌体受到损害或者破坏其正常的生理机能,使其产生暂时或者永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导致肌体死亡的物质,包括化学性毒物、生物性毒物和微生物类毒物,常见的有氰化钾、砷化氢、磷化氢、砒霜、信石、吗啡、升汞及各种剧毒农药(敌敌畏、乐果)等。
放射性物质是指能放射出射线的物质。某些元素和它们的化合物,结构不稳定,衰变时能从原子核中放射出肉眼看不见的、有穿透性的粒子—射线。腐蚀性物质是指硫酸、盐酸等能够严重毁坏其他物品以及人身的物品。
传染性病原体是指能在人体或者动物体内生长、繁殖,通过空气、饮食、接触等方式传播,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传染病菌种和毒种。
相关阅读: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应当如何计算?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应当如何计算? 北京 律师答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具体包括三种情形: 一……[更多]
为什么对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为什么对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北京 律师答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中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样规定,同样……[更多]